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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
作者:
杨华兴
律师 时间:
2010年11月07日
一般
诈骗罪
,专指《刑法》第266条
规定
的个人
犯罪
,它属于侵犯
财产
罪的范畴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
方法
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本罪的特征: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,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、集体或个人的财物,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;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;主体是一般主体,凡达到
法定
刑事
责任
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;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
故意
,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。
我国刑法在《分则》的其它章节里,还分别规定了诈骗罪的其他类型,在法理上称为
特别诈骗罪
。比如集资诈骗罪、
贷款
诈骗罪、
金融
票证诈骗罪、信用证诈骗罪、信用卡诈骗罪、有价证券诈骗罪、
保险
诈骗罪、
合同
诈骗罪等。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,但在主体、犯罪手段、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,较易区分。《刑法》第266条因之规定,“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”
根据《刑法》第266条,以达到数额较大作为追诉的起点。1、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2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3、数额非凡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因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,行为人还应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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